学生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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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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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在班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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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校时间段 |
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|
离校去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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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校期间 联系方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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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长联系 方式 |
父亲: 母亲: 其他: |
离校事由 |
申请人签名: 申请时间: |
学生及家长确认事项 |
1.学生已告知家长本人去向,并征得家长同意; 2.本人自愿承担因离校可能带来的学业影响,返校后设法自行补上所缺课程学习内容。 3.外出期间的食宿等问题由自己协调解决。 4.班级导师、辅导员和院领导已经对我进行了相关安全教育; 5.我和家长都已知晓2002年8月颁布的教育部令12号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》的相关规定(详见《350vip8888新葡的京集团学生手册》)。 家长确认后签名: 家长联系方式: 学生确认后签名: 日期: |
班级导师 意 见 |
我已知晓该生的离校申请,并对其进行了安全教育和提醒。 导师签名: 日期: |
学院意见 |
辅导员签名: 日期: 教学副院长/系主任签名: 学工副书记签名: 日期: 日期: |
1.因病离校一周以内,由年级辅导员审批,一周以上由学院教学副院长或系主任审批,需提供医院证明。
2.因事离校两天以内,由年级辅导员审批,两天以上由学院教学副院长或系主任审批。
3.此表审批后,原件及医院证明由年级辅导员留存,学生返校后应及时到辅导员处销假。销假确认签名:
4.学院传真号码:027—68752946